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武功地处关中平原西部,东迄兴平,西邻杨凌、扶风,北接乾县,南隔渭河与周至相望。全县共有8镇4乡,262个自治村,6个社区居委会,41.1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37.4万人。全县总面积397.8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42.5万亩,人均1.1亩,是我省人均土地面积较少、人口密度较高的县区之一。境内以汉族为主,还有回、满、白、壮、蒙古、侗、傣、朝鲜、土家、锡伯、土族等11个少数民族。陇海铁路、西宝高速公路、西宝公路中线、北线和107省道穿境而过,交通十分便利。城区东距古城西安70公里,咸阳国际机场50公里,西距工业重镇宝鸡80公里,地势平坦开阔,地理位置十分优越,是关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。2006年,武功县辖8个镇、4个乡:普集镇、苏坊镇、武功镇、游风镇、贞元镇、长宁镇、小村镇、大庄镇、代家乡、河道乡、南仁乡、普集街乡。